发布日期:2017-06-13 发布人:zealot1999
按照成都市卫计委《关于组织做好“成都骄傲·大美医者”微视频大赛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及中心领导要求,决定拍摄制作纪录片《与生命同行》,参加“成都骄傲·大美医者”征集、评选、展播活动。现就微视频拍摄制作比选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,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比选。
一、比选项目、内容要求。
1.项目:微视频拍摄制作(含剧本创作、改编、拍摄费用报价明细)。
2.内容:纪录片《与生命同行》15—20分钟的纪录片。
3.项目要求:2017年8月1日前完成微视频拍摄制作,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传播力,凸显医务人员的情怀、责任、使命。
4.项目推广:所有影视作品均需要在成都电视一台展播。
二、公司资格要求。
1、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资产运营良好,不存在因借贷、担保等可能影响比选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;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,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。
2.具备较强的影片制作能力,优秀的制作团队,具有三年以内至少三部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。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比选报名应提供的资料。
1.营业执照复印件;
2.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
3.比选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4.三年以内(从2015年5月至今)至少三部微视频拍摄的成功案例,并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。有获奖作品的提供获奖证明。
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 。
时间:2017年6月14日至6月19日。
地点: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教中心电教科
五、比选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要求。
时间:2017年6月20日下午3点
地点: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中心会议室。
比选文件要求: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并密封,在密封处加盖公章,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。比选文件于比选时交付相关工作人员,未按要求密封、标记的比选文件,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,并取消比选资格。比选文件如有必须修改时,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。
六、联系方式:
联系地址: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教中心电教科
联系人:包老师 王老师
电话:86262903 86262781